环保管家
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幸福,为改善环境贡献力量
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汕头市鲲鹏彩印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粤合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汕头市鲲鹏彩印有限公司塑料薄膜印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做此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头市鲲鹏彩印有限公司
地址: 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镇沙浦村鼎脐金建筑物2幢厂房之5
联系方式:陈俊材(13502981003)
(二)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粤合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科技中路19号之401号房之407单元
联系方式:谢工(13556373364)
(三)项目概况
汕头市鲲鹏彩印有限公司在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镇沙浦村鼎脐金建筑物2幢厂房之5建设“汕头市鲲鹏彩印有限公司塑料薄膜印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116度37分02.06秒,23度24分41.701秒。项目租赁大楼第5层,总建筑面积约为3000m2,年产塑料薄膜印刷品1000t/a。
本项目营运期环境污染因素主要有废气、设备运行噪声、生活污水、固体废物等。建设和运营过程将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配套必要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