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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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柏辉染印有限公司印染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生态环境部)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需要对报告的内容进行公示。
一、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方式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cmVRsldiWibxzwLndYGmA?pwd=gder
提取码: gder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
附件:汕头市澄海区柏辉染印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 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