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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薄膜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时间: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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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汕头市金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薄膜生产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位于汕头市金平区湖兴路72号(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40′51.628″,北纬23°26′10.152″)。

2、性质:本项目为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性质为新建。

3、产品:本项目从事塑料薄膜生产,年生产塑料薄膜289吨。

4、规模:本项目拆除原有工业厂房,新建1幢2层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占地面积2688m2,建筑面积4432m2。本项目配套7台下吹吹膜机、1台流延成型机、6台混料机、9台分切机、2台空压机、4台冷却塔。

二、环评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1、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与审批情况:汕头市金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薄膜生产项目于2021年4月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并向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进行环评申报手续,于2021年7月21日获得《关于汕头市金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薄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汕环金建〔2021〕49号)。

2、开工与竣工时间:本项目于2021年7月25日开工建设,于2021年12月21日竣工。

3、调试运行时间:本项目调试运行时间于2021年12月23日开始。

4、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及排污许可相关规定情况: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企业于2021年12月3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登记本项目排污许可信息(登记编号:91440500675208547F002Y)。企业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5、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本项目自建设施工开始,未收到环境投诉,没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材料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该项目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指南等相关要求,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和zhi新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汕头市金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薄膜生产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7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先生,1390309780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1 验收检测表.pdf

附件2:2 验收意见.pdf

附件3: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