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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艾可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餐具生产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汕头市艾可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餐具生产项目的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汕头市艾可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餐具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汕头市艾可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3.建设概况:
汕头市艾可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在汕头市龙湖区30街区泰山路东、长江路南侧B栋一至三层建设“汕头市艾可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餐具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中心地理坐标:116度44分58.421秒,23度22分59.921秒。项目北面为长江路、东面为废弃练车场、南侧为丹之鸿注塑厂、西侧为废弃水上乐园,本项目为租赁,总建设面积32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料餐具生产,年产塑料制品共计1880t/a。
二、建设项目竣工时间:2026年1月
三、建设项目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3月31日
联系人:林生
联系方式:13502727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