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艾可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餐具生产项目
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汕头市艾可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粤合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汕头市艾可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做此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头市艾可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30街区泰山路东、长江路南侧B栋一层之一
联系方式:林生 (13502727855)
(二)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粤合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科技中路19号之401号房之407单元
联系方式:谢工(0754-822222086)
(三)项目概况
汕头市艾可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在汕头市龙湖区30街区泰山路东、长江路南侧B栋一至三层建设“汕头市艾可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餐具生产项目”,中心地理坐标:116度44分58.421秒,23度22分59.921秒。本项目为租赁,总建设面积32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料餐具生产,年产塑料制品共计1900t/a。
本项目营运期环境污染因素主要有废气、设备运行噪声、生活污水、固体废物等。建设和运营过程将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配套必要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建设单位:汕头市艾可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21日
附件:汕头市艾可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餐具生产项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