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家
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幸福,为改善环境贡献力量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国务院令第682号修改)、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报告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如下:
通讯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13-11片区厂房A幢一层之一及二层之一
附件:汕头市茂园塑胶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