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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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汕头市金兴塑胶实业有限公司分公司委托
广东粤合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汕头市金兴塑胶实业有限公司分公司塑料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
此公示:
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汕头市金兴塑胶实业有限公司分公司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汕樟路196号
评价单位:广东粤合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高新区科技中路19号401号房之407单元
项目概况:
汕头市金兴塑胶实业有限公司分公司拟于于汕头市金平区汕樟路196号(中心地理坐标116°41′42.701″E,23°23′27.195″N)建设”汕头市金兴
塑胶实业有限公司分公司塑料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改扩建后全厂产能为家用塑料制品3820t/a。
项目于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工业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建设过程仅涉及设备安装与调试,不涉及土建;运营过程中主要的环境污染因素有
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将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采取必要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噪声、废气、
废水达标排放,妥善处置固体废物,以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并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方工:0754-82770156;454691723@qq.com
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2024年3月8日
附件:(公示稿)汕头市金兴塑胶实业有限公司分公司塑料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