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家
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幸福,为改善环境贡献力量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广东鼎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功能性薄膜生产项目(一期)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区内、康泰路东侧(中心坐标:东经23.407772°,北纬116.192079°),厂区总占地面积135427平方米。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主要从事 BOPP薄膜、BOPE薄膜、BOPET薄膜、CPP薄膜的生产,年产BOPP薄膜30000吨、BOPE薄膜10000吨、CPP薄膜12000吨。
本项目聘用员工10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电,不设备用发电机。
(二)环评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广东鼎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广东鼎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功能性薄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1月19日通过了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取得《关于广东鼎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功能性薄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揭市环(普宁)审[2020] 41号)。
取得批复后,广东鼎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设本项目配套环保设施,2022年4月11日由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核发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445281MA51K1RC9N001Q)。项目(一期)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了部分变动,单不属于重大变动。因此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将变动内容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经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核,于2023年7月28日审批通过。目前与项目(一期)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并同时投入使用,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本期工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建设过程情况:项目建设过程没有受到周边村民及单位的环境污染投诉。
(三)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落实了本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符合验收标准,建设及调试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