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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拟进行普宁市平头岭水厂生产排水处理工程,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做此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普宁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平头岭
联系方式:张立鸿(15361227737)
(二)项目概况
平头岭水厂规划设计规模8×104m3/d,现状规模8×104m3/d。本工程拟在平头岭水厂现有常规处理工程基础上新增生产排水处理系统,结合平头岭水厂设计规模,生产排水处理系统与常规处理工程规模配套,采用“斜板沉淀池固液分离+转鼓浓缩机机械浓缩+板框压滤机机械脱水”处理工艺,满足80000m3/d净水工艺需求的生产排水处理。
本项目施工期、营运期环境污染因素主要有废气、设备运行噪声、污废水、固体废物等。建设和运营过程将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配套必要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